辽教函[2018]3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辽委发[2010]19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期高等学校攀登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20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七期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并经公示无异议,我厅决定授予辽宁大学王振宇等38名同志为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称号(名单见附件)。
请各相关高等学校继续加大对攀登学者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切实为攀登学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攀登学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高校要继续做好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发展,大力增强高等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服务能力。
附件:2017年(第七期)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