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21〕2号),公布了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处理意见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全国共有345个学位授权点参评,处理意见为“继续授权”的学位授权点334个,处理意见为“限期整改” 的学位授权点5个,处理意见为“撤销授权”的学位授权点6个。我校参评的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顺利通过评估,学位点将继续授权。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去年5月,校党委书记王强主持召开党委会,对2个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他指出,各单位要充分认知评估的重要性,要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内涵建设,合理整合相关资源,凝心聚力,扎实做好专项评估工作。学校成立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和协调评估工作。
自专项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学校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评估要素的内涵与指标体系,制定了专项评估实施方案。两个学位授权点依托单位在学校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下紧密配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高效有序地完成了现状梳理、材料收集、报告撰写、阶段汇报、专家评议、提升方案、修改完善、正式填报等各环节工作。党委书记王强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评估阶段汇报,校长许光文、副校长笪可宁亲自指导协调和部署评估工作。
“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要求,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社会工作、工程管理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将参与周期性合格评估。
目前,学校已全面启动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理念,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为契机,按照学科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不断提高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予质量,加速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新时期、“双一流”建设新阶段高质量发展。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要求,定期组织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专项合格评估和周期性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是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开展的,对学位点初建效果进行检验,主要考察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备性,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执行情况。周期性合格评估是对周期内各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